這是念祖兄部落格的表格,我努力很久要引用
因為這是許多朋友想知道的問題
他用很客觀很清楚的表格為我們分析天主教與基督教的異同
可是我技術不夠好,上傳後表格總是走樣,只好忍痛刪除,
將我的困難提出
大方的念祖兄傳給我WORD檔,解決了我的難題
將這個好答案分享給大家,也謝謝他的慷慨與用心整理
| 天主教 | 基督教 |
教 會 體 系 | ||
起源 | 從宗徒開始,後成為羅馬國教, 公元325年第一次尼西亞大公會議,制定尼西亞信經 | 1)德國人馬丁路德於1517年提出「威登堡95條」改革建議,主張人只靠信德即可稱義得救,脫離教會. 2)法國人加爾文,生活於瑞士日內瓦,1541年左右成立加爾文教派.在蘇格蘭、愛爾蘭地區有以加爾文的神學理論為基礎的長老教會. 3) 英王亨力八世因欲休加達利納皇后、另娶宮女寶蘭為后,未蒙教宗允准,遂於公元1524年自天主教分離出去,成立了英國國教,自立為國教教宗. 4) 從路德教派又分出福音堂、美以美會;從加爾文教派分出惟一神派、清教徒、公理會、長老會、浸禮會等;從英國國教分出聖公會、牛津公教會等. |
名稱 | Catholic 大公教會 (公教) 羅馬天主教
公元107年開使採用Catholic (Universal之意) 之名稱代表所有基督信仰教派.
公元395年,羅馬帝國分裂,東羅馬帝國以希臘語的君士坦丁堡為宗教中心,西羅馬帝國以拉丁語的羅馬為宗教中心.公元1054年,東羅馬帝國教會分立成東正教 (Orthodox),西羅馬帝國教會被稱為羅馬天主教 (Roman Catholic). | Protestant 誓反教 新教
路德教派在德國得勢後,嚴禁天主教舉行彌撤聖祭。數年後,1529年,斯倍爾國會宣佈恢復天主教舉行彌撤聖祭之自由,有五個歸依路德教派的王侯和十四座城市的路德派信徒,群起誓死反對,稱自己為誓反教派。自此以後,自天主教分離出去的教派都稱為誓反教,以示與天主教分離之意。日後來到中國傳教時,因為中國環境與歐美不同,覺得誓反教之名有欠和善,遂以基督教之名取而代之。 |
宗派 | 沒有宗派,但為福傳及靈修有不同修會,仍屬教會正式組織 | 派別繁多,沒有正式統計.在北美較大的教派約千餘,互不隸屬.主要教派有: - 路德會(Lutheran) - 改革宗(Reformed Church)/加爾文宗(Calvinists)/長老會(Presbyterian) - 聖公會(Episcopal Church) / Anglican Church - 美以美 (Methodists) - 浸信會(Baptists) - 福音派 (Evangelicals): 宣道會,中華基督教會 - 靈恩派: 五旬節派(Pentacostal),神召會(Assembles of God),Church of God - 基要派(Fundamentalist) : 門諾派,Congragationists |
教會組織 | 嚴密的組織架構: 堂區,教區(修會),教廷. 教會有教導權及解釋信理的權威 | 大的教派也有教區,但沒有中央組織,只有不具約束力的聯合會議.個人可以對信理有不同解釋 |
教會管理 | 以羅馬教廷為中心: 教宗,主教 (樞機主教/紅衣主教,總主教,主教) , 神父, 執事 | 聖公會:主教制 加爾文宗:長老制 (信徒選舉長老, 聘請牧師) 浸信派:公理制 (教友直接管理) |
神職人員 | 教宗,主教,神父,執事,修女 (修女不算「聖」職,不能主持聖事) 由教會養成與指派 要求守貞(獨身或不能再婚) | 牧師,傳道,宣道士,主教 聘顧及選舉產生 不限制婚姻狀態 |
關 於 聖 經 | ||
教義根源 | 聖經 聖傳(若21:25) 教會的訓導(瑪28:19-20) | 唯獨聖經 |
聖經 | 舊約46卷,新約27卷 | 舊約39卷,新約27卷 不採用沒有希伯來文的7卷舊約: 多俾亞傳、友弟德傳、 瑪加伯上、瑪加伯下、 智慧篇、德訓篇、 巴路克 |
聖經版本 | 思高聖經 New American Bilble Douray-Rheims Bible RSV, NRSV (英國地區)
| 和合本,現代中文譯本,呂振中譯本,當代聖經,等等. Kim James Version (KJV)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(NIV)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(RSV) |
聖經解釋 | 每個人可從聖經得到不同的啟示與感動,但是有關的信理解釋,則應遵從教會的教導 (伯後:3:16,宗 8:30-31,伯前1:20-21). | 個人可以解釋聖經 |
教 理 | ||
救贖 | 人必需與天主恩寵配合,救恩才有可能,因此一面要靠信德,一面要遵照天父的旨意去生活行善功. 救恩會失去,需要告解才能與天主修合 | 唯獨因信稱義,只要相信耶穌救恩就可得救,人不能貢獻什麼.一旦領洗,既使犯罪也不會失去救恩 |
聖人 | 相信諸聖相通及聖人轉求(如聖經中亞巴郎,先知或耶穌轉求天主).鼓勵默想及效法聖人的行為,以與天主更接近. | 不可請聖人轉求. |
聖母 | 尊敬天主之母,始胎無染原罪,終身童貞
(參見三看聖母)
| 雖然馬丁路德曾為「聖母瑪利亞頌」(Magnificat)作註,稱馬利亞為基督之母,並承認聖母代禱的功效,但是現在的基督教認為瑪利亞除童貞懷孕外,與凡人無異. |
宗徒傳承 | 由耶穌將權柄交給伯多祿並傳承給以後主教(若20:23,格前5:18) | 否認 |
煉獄 | 人死後靈魂受淨化的地方 | 否認 |
其他宗教 | 相信所有正當宗教都有天主的祝福,努力於與基督宗教的合一,並與其他宗教對話及交流. | 有基督宗教的合一運動. 視其他非基督宗教為異教. |
聖 事 | ||
聖事 | 七件聖事: 領洗、堅振、告解、聖體、傅油、婚配、聖秩 | 有洗禮,聖膏(堅振),按牧,婚嫁的禮儀,但不一定是聖事.沒有告解,聖體,及傅油.聖公會除洗禮及聖體外,有其他五件稱為次要聖禮. |
告解聖事 | 告解(和好)聖事是耶穌授給宗徒的聖事(若20:23,格後5:18) | 反對 (除聖公會外) |
領洗 | 鼓勵嬰兒領洗 | 通常長大後才領洗(聖公會,信義會,長老會接受嬰兒領洗).浸信派反對嬰兒領洗 |
婚姻聖事 | 天主結合的不可分散(瑪5:32,19:9,谷10:2-12,路61:18,格前7:10) | 有結婚禮儀但非聖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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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體聖事 | 聖體是耶穌體血,(瑪26:26,谷14:22,路22:19,若6:35,格前11:27-29)禮儀要求嚴格.非天主教友不可領取聖體及聖血. | 崇拜(禮拜)中的麵餅及葡萄汁或酒只是象徵,所有相信耶穌基督的人都可領取(聖公會則與天主教相似) |
禮 儀 | ||
彌撒 | 彌撒是耶穌親臨的最後晚餐的重現. | 崇拜是紀念性質. |
禮儀 | 非常注重禮儀生活,每主日彌撒聖祭,有禮儀年曆,每年復活節前舉行聖週.
特別禮儀為激發參禮者敬拜天主和救主基督之心,加強信仰生活。 | 不強調禮儀生活,主日禮拜中通常有讀經、講道、唱聖詩. |
聖像 | 從早期教會開始,聖像就是宗教教育的重要工具,為提醒並表明聖人也是自然的一部份. | 沒有聖像. |
敬祖 | 可以行「敬」祖的禮儀(但非「祭拜」),以示慎終追遠,紀念祖先.儀式上可以用香及花菓表達敬意,但不可燒紙錢. | 不允許任何型式的祭拜祖先. |
祈禱 | 形式上要畫十字聖號,可向天主、耶穌祈求或請聖人、聖母轉求. | 除聖公會外無特定姿勢,不畫十字. 只能向天主(上帝)或耶穌祈求,不可請聖人、聖母轉求. |
相 同 之 處 | ||
相信聖父、聖子、聖神三位一體 (惟一神派和耶和華見證人等少數教派除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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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信原罪與救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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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信聖經的真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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