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友對彌撒禮儀的認知與回應
聖祭禮儀
(一)禮儀精神
在«彌撒經書總論»(以下簡稱«總»)中第72號說明:
基督在最後晚餐中制定了逾越節的「祭獻」(sacrificium)與「聖筵」(convivium),
藉此使十字架上的祭獻得以在教會內繼續臨現,因主祭是代表主基督,舉行主基督親自
所舉行的,並傳授給門徒們,為紀念祂而舉行的「祭宴」。
(二)禮儀內容
«總»72號又說:教會按照基督所說和所做的,安排了整個感恩禮儀。
即:
1. 預備禮品:將餅和攙合了水的酒送上祭台,這就是基督拿在手
中的物品。
2. 感恩經:在感恩經中,為整個救恩工程感謝天主,並使禮品成
為基督的聖體聖血。
3. 擘餅及共融禮(領聖體聖血):藉擘餅及共融禮,信友雖多,但
4.都從同一個餅領受主的體,並由同一個杯領受主的血,宗徒們就是以這同一方式從
基督手中領受的。
奉獻禮品
在感恩(聖祭)禮儀的開始,就把將要成為基督聖體聖血的禮品送上祭台,這個奉
獻的過程與行動,稱為奉獻遊行。
奉獻遊行的意義:
(1)確定天主的存在
(2)承認天主比我尊高
(3)選我心愛的物品
(4)割愛而轉讓給天主,由天主全權處理
(5)奉獻金錢的意義:
a. 使教會能繼續存在(建設堂區的經費)
b. 支持堂區所做的愛德行動
c. 所獻的金錢或物品不應放在祭台上,而應放置在其他適當的地方。
奉獻物品時應由信友將奉獻的餅與酒呈獻到祭台前,並由主祭或執事在適當的位置接受
(通常是在祭台前),然後送到祭台上。
雖然信友不再像往昔一樣,獻上自己為慶典帶來的餅酒,但呈獻禮品的儀式,仍具有意
義和精神價值。
有人主張,可以請非教友奉獻餅酒等禮品,這種主張並不符合教會的精神,所以仍應以
教友奉獻為準。
在呈獻祭品的時候,同時(或是等主禮接受奉獻禮品後)需要準備祭台。
祭台是「主的餐桌」,是整個感恩禮儀的中心點。
輔祭人員應將聖體布(corporale九摺布)、聖爵(purificatorium)、彌撒經書
(Missale)及聖爵放置在祭台上。
奉獻禮品時可唱奉獻詠,至少唱至李品放在祭台上
為準。
韓玲玲修女整理